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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所需提交申请材料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所需提交申请材料

          • 所属分类: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 浏览次数:
          • 二维码:
          • 发布时间:2021-12-11 15:18:45
          • 产品概述

          纸质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个人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名。

          (一)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核发(发证)

           1.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有关生产工艺文本;

           4.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场所(非住宅)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①使用自有建筑物的,提供房产产权证明,如该建筑物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其他产权人准予企业作为生产场所使用的证明;②租用建筑物的,提供依法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经公证租赁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协议及出租方准予企业使用的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已明确租赁用途为生产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除外);③不符合上述情况的,提供该场所所在乡镇街以上政府有关同意该场所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证明材料],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厂房设施、设备布局平面图复印件;

           5.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设施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正规发票或供货合同、销售证明等)及清单,检验设备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及清单;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办理

           6.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和责任制度文本;

           7.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8.生产所执行的食品添加剂标准文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由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定的标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11.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2.申请复配添加剂的企业,还须提供《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规定的材料:

           ①产品配方以及配方符合性计算材料:申请人提交申请许可的每个复配食品添加剂的组成以及各组分含量,并对其产品配方中各种单一食品添加剂按照使用说明使用后在终端食品中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符合GB2760或GB14880标准要求的计算材料;

           ②产品中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等的控制要求,包括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控制的品种以及限量要求。采用加权计算的需提供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

           ③企业关于参与复配的各组分在生产过程中不发生化学反应,不产生新的化合物的自我声明材料;

           ④应提供用于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和辅料执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文本。

           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应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确认。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

          (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核发(换证)

           1.第(一)项“生产许可证核发(发证)”1-3、5-12要求提交的全部材料;

           2. 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场所(非住宅)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①使用自有建筑物的,提供房产产权证明,如该建筑物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其他产权人准予企业作为生产场所使用的证明;②租用建筑物的,提供依法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房屋租赁协议及出租方准予企业使用的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已明确租赁用途为生产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除外);③不符合上述情况的,提供该场所所在乡镇街以上政府有关同意该场所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证明材料],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厂房设施、设备布局平面图复印件;

           3.原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含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核发(增项)

           1.第(一)项“生产许可证核发(发证)”要求提交的全部材料;

           2.原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含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核发(迁址)

           1.第(一)项“生产许可证核发(发证)”要求提交的全部材料;

           2.《工业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证明复印件;

           4.原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含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核发(换证、增项、迁址)

           同时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换证、增项、迁址两项以上的,按照所申请事项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相同的材料不需要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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